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河南工学院校赛暨省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回信精神,“弘扬科学精神,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培育青年科技创新思维,增强青年科技创新本领,激发青年科技创新动力,构建青年科技创新生态,引领有志有为青年向“新”求“质”。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4月至6月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河南工学院校赛暨省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更协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盛会,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更中国。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充分展现新发展阶段高水平创新教育的丰硕成果,集中展示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创新人才培养的中国方案,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感召力。

———更国际。深化创新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更教育。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深度融合,弘扬劳动精神,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造就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新时代好青年,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塑造力。

———更全面。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各类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引领力。

———更创新。积极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丰富竞赛内容和形式,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动能,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创造力。

———更协同。充分发挥大赛平台纽带作用,促进优质资源互联互通,推动形成开放大学、开放产业、开放问题的良好氛围,助推大赛项目落地转化,营造支持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共同合作、互相包容、互相支持的良好生态。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强化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五、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工智能、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敏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院,且代表的参赛学院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四)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各学院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已在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国赛金奖、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此次大赛。

六、参赛项目类型

本次大赛将分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两个赛道分别进行,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所处创业阶段,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和“人工智能+”项目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参照附件1,参赛项目如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5.“人工智能+”项目:聚焦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赋能千行百业智能化转型升级,符合“人工智能+”发展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及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根据“四新”“人工智能+”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参照附件2。项目应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七、赛程安排

(一)宣传发动(2025年5月6日—5月15日)

各学院要进行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比赛,指导更多学生结合学科背景,发挥专业优势,培育精品项目;要充分利用校友资源,积极联络毕业五年内的优秀校友,动员已成功创业的校友支持、参与本次大赛;各学院要认真梳理专业课教师取得的科研成果,鼓励专业课教师将科研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

(二)参赛报名及院部初赛(2025年5月—6月)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学生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见附件3,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各学院网报最低数量要求:各学院网上申报项目的数量不得低于学院在校生总人数的10%。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认真指导学生按报名参赛要求选择项目并进行计划书的撰写,并成立院级初赛领导工作小组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定,选拔推荐作品进入学校预赛阶段。各学院推荐学校复赛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学院学生网报项目数量的2%,但最少不得低于4项。

院部初赛结束后,须在6月5日18:0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参赛材料,院部参赛材料做一个压缩包,包括项目计划书PDF版(参考附件6)和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项目计划书命名方式:院排名+赛道+组别+项目名称(例:1+高教主赛道+创意组+哪吒——全球首个“海空一体”跨域航行器平台);压缩包命名方式:学院名称+创新大赛材料汇总。并发送至大赛承办方指定邮箱(417260494@qq.com),邮件名称为“**学院创新大赛材料”。

注:1.因个人原因命名错误的不予审核;2.不接受个人提交。

(三)学校复赛(6月6日—6月8日)

由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院部报名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根据学生提交的项目计划书评选出入围学校决赛的项目

(四)学校决赛(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1.创业计划书评审

评委根据要求对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创业计划书的评审成绩将计入总成绩。创业计划书成绩占决赛总成绩的40%。

2.路演展示(限时5分钟)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通过PPT演示,展示其创业计划的现实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前瞻性等。要求参赛选手的展示有独特的创意且符合实际。选手可根据提交项目材料任意发挥,以充分展示参赛选手的个性特点。路演展示环节占决赛总成绩的30%.

3.现场答辩(限时3分钟)

评委针对参赛选手(团队)的参赛作品及阐述情况进行现场提问(1-2个问题),并要求参赛选手(团队)作答。评委及学生大众评审根据参赛选手(团队)的现场表现进行打分。现场答辩环节占决赛总成绩的30%。

八、评审规则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公布的评审规则为准。

九、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学校比赛报名成功并获奖的项目团队,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学分认定,具体标准详见教务处文件。

十、其他要求

1.各学院须指定一名教师担任学院大赛的负责老师,负责与大赛组委会的沟通协调。

2.参赛选手须及时关注比赛信息。

3.参赛选手须严格按照大赛各环节的时间要求参赛,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4.各参赛选手(团队)提交的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以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建立校赛通知钉钉群,请各项目组成员加入该群(每组限3人),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与交流。

联系人:

王东岳  0373-3691036

胡延明  18439907744

蒋道远  18303639550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5年5月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25年第十九届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文旅与会展创新创业实践竞赛”校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