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二、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三、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四、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项目成果需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学论文(必须带项目号并且和课题研究方向容一致);并在以下7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1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材、教坛新秀、教学名师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3.项目成果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4.项目成果为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的,应具有建设方案以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
5.项目成果为教学计划类的,应具有学校采纳及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
6.项目成果为课件、软件、教学网站开发类的,应附光盘、注明相应网址,并打印部分网站界面作为佐证。
7.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获奖证书。
重点项目的标志性成果须在此标准上提高等级和数量,其中教改论文不少于2篇(必须带项目号并且和课题研究方向容一致),7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五、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河南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延期鉴定申请表》,申请延期结项。
创业指导中心
2020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