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要求,进一步调动我校广大师生参与创新训练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本科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河南工学院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省创计划”项目,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申报对象

我校一年级至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三、申报时间

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13日

四、项目类型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五、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申报。

2.项目组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研究团队须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每个项目可自主选择1-2名在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以上职称,允许具有丰富实践教学指导经验的讲师参与指导。每位指导教师每年度同时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4.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合作项目。学院在尊重项目组自主选择指导教师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指导教师指导跨学科合作项目。

5.项目研究训练原则上应于2020年5月按时结题。

六、申报程序

1.各学院应积极发动组织学生申报,并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或《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3),同时对其申报资格和《申报表》内容等进行审核把关。

2.附件2、附件3的纸质版应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三份、左侧装订。纸质版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后于5月13日前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创新楼504房间),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361106200@qq.com.

3.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获得立项的项目,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项目训练经费,有条件的学院建议配套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建设。

4.学院要认真审核把关申报项目,学校也将严格审查,对于重复申报项目(指与往年已获批项目重复),一经查证属实,将取消立项资格,严重的还将予以通报,指导教师两年内(含当年)取消指导项目的资格,学生取消再申报项目资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申报。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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